主 任 职 责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及研究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管理局有关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培训、再就业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上级和学院的指示、决定,按照本部门职责范围,领导和组织各岗位人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属管工作的各项实施性业务管理制度和本系统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三)组织制定本部门属管各项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与阶段性工作方案;统筹规划、计划、部署和总结本部门各阶段工作;协调部门内各岗之间及外部纵向、横向的业务关系,及时对各岗位工作、学院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和各分院劳资(就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运行。

    (四)按照管理权限和既定的程序,管好用好各项费用计划;决策处理或审核报批本部门属管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报告、表报及其它重要事项;受理和批办本部门属管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来信来访。

    (五)组织本院劳资系统工作经验总结、理论研讨与交流;组织对本部门属管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改革发展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推进改革和完善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参与学院内部管理改革等方案的调研、制定和实施运行。

    (六)在主持全面工作的基础上,兼管全院组织机构管理、“四定”管理、劳动组织计划管理和局法人劳动关系工人的招聘、安置、

调配管理等项具体业务工作。

    (七)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责任制;搞好部门及所属人员的管理和思想作风及业务建设。

(八)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本岗在岗人:郭庆贞      办公地点:机关办公楼306      办公电话:852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