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部(再就业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劳动工资部(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学院劳资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职工培训管理及再就业服务等项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学院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和报批院属各级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和报批全院劳动力规划与年度定员总量计划;根据需要配置和调整各机构及岗位定员。
(四)负责局法人劳动关系工人管理。
(五)负责全部局法人劳动关系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伤(职业病)鉴定和退休(退职、内退)等离岗手续的办理。
(六)编制和报批全院年度工资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工资分配。
(七)及时维护和准确提报劳动工资信息。
(八)负责职工养老、医疗、工伤(职业病)、生育、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业务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院职工培训管理。
(十)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管理;对学院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行业务管理。
(十一)主动配合其它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完成学院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