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学生行为守则
为了给广大读者提供一个安静优雅的学习环境,更是应广大同学的要求,特制订以下行为守则:
1、进入图书馆必须保持绝对安静,严禁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在阅览室看书时,椅子要轻拿轻放,尽量减少噪音,。
2、进入图书馆内,手机必须关机,不准在馆内接打手机。
3、严禁在图书馆内吐痰、吸烟、吃零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
4、禁止衣冠不整者进入图书馆。
5、不准在图书馆内谈情说爱。
6、读者要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上刻画。
7、不准占座位,占座位用书本资料等工作人员将统一集中放置,丢失概不负责。
8、电子阅览室内严禁浏览不健康的网站。
9、严禁撕划、偷窃报刊、图书资料的行为。
10、必须严格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违反上述规定将被罚款、通报并上报学校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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