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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章制度  

图书馆规章制度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五)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子阅览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2、阅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及强磁性物质。

3、阅览室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4、阅览室内不准喝水、吃东西、吸烟、会客,严禁打闹、大声喧哗、接打手机,必须保持安静。

5、读者在办理好电子阅览手续后,必须穿着干净鞋套,进入电子阅览室进行阅览。

6、严禁浏览不健康的网站,一经发现通报全校。

7、读者不得操作服务器和教师机,不得按动连线器电源。严禁拆卸计算机部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严禁删除、修改微机中的内容。不许拉拽主机、键盘、鼠标、耳机。严禁在桌上写、画、刻。

10、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属于人为损坏的,按损坏部件价格处两倍以上罚款。

11、阅览室卫生由专管人员负责打扫,每天打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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