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八)过刊室管理规则
1、本室资料凭读者本人借书证查阅。
2、过刊室仅限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3、教工、学生不得带自己的书刊入室。
4、爱护期刊资料,不得圈划、撕页。丢失损坏按5~10倍赔偿。
5、外单位或个人查阅资料,须经馆长同意,方可入室。
6、需复印本室资料,请填写复印清单(页码、份数),交由本馆工作人员复印。
7、本室书刊已按分类排架,读者在选取期刊时,要使用代书板,阅后必须放回原位,以免乱架。
8、进入过刊室,必须关闭手机,保持绝对安静,并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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