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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系统2010年暑假工作安排意见
各系(分院):
现将学生工作系统2010年暑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时间安排
2010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1日——8月28日。8月30日正式上课。因各专业教学安排不统一,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若无其他教学任务,各单位可自行安排学生离校。
二、假前工作
1、学生离校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督促学生关好教室宿舍门窗、电灯、电扇等。学生个人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要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宿舍卫生。
2、各班要整理统计好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等,以备开学初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3、各单位要分别写出学生管理、共青团工作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和下半的工作计划,7月10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团委)。
4、学生离校前,班主任要召开班会,进行假期教育和安排,将放假时间和假期要求向学生交待清楚。对学生加强暑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在离返校途中要注意交通和财物安全,教育学生假期中要注意防盗、防病、防溺水、防中暑,保持身体健康。外出务工的学生要经父母同意并保证安全。暑假住校学生要经系(分院)批准并到学生公寓管理站办理住宿手续。
三、假期要求
1、暑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对假期中留住公寓的学生要进行登记,要集中居住,统一管理。严禁非本校学生在学生公寓留宿。
2、暑假期间,学生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社区)组织的公益、文化、科技扶贫、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写一篇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要认真总结上学期学习生活表现情况,制定新学期的学习计划及奋斗目标。
3、暑假期间,每个学生都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非法活动,严禁观看不健康的书刊、录相,严禁浏览不健康网站等。
4、要多做好事,助人为乐、尊老爱幼,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外出时要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要在外留宿。
5、假期中要处理好个人的一切事情,准备好学习用品。学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利用暑期认真补习。未经许可暑期严禁回校留宿。
四、开学初工作
1、学生要按时到校报到缴费注册。按山东省办公厅颁布的[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的规定,全日制高职学生学费标准为:理科5000元/学年,文科4800元/学年;住宿费分为两档:普通宿舍600元/学年,带独立卫生间宿舍800元/学年。各分院其它层次全日制学生的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离校前,各系(分院)各班级要向全体学生传达《关于2010/2011学年学费及住宿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让学生清楚学校关于学生缴费注册的各项要求。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持卡按规定时间到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刷卡交费。
2、学生8月28-29日到校后,各单位要组织学生清理教室宿舍卫生、购买教材等。8月29日晚7:30各班级组织班会,安排工作、清查人数、收缴学费、评选三好学生等。各单位于8月30日上午8:00将未返校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3、开学初学生工作会议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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